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沈农大团发〔2024〕29号
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各学院认真落实《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沈农大团联发〔2024〕2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团组织有关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农村一线,在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现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表彰类别
表彰共分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社会实践优秀视频、社会实践优秀logo设计7个类别。
二、评审方式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由校团委根据学院报送学生调研成果质量及社会实践参与数据情况进行评审。
2.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每个学院至多可推荐3人,校团委根据事迹材料结合对候选人平时工作的了解进行评审。
3.其他奖项采取学院评审,等额推荐方式,名额分配见《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1)。其中,在校团委视频号展示的暑期调研视频默认为优秀视频,不占学院名额,无需报送相关信息。
三、材料提交
1.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提交500字以内事迹简介,重点围绕开展实践活动的数据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2.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提交500字以内事迹简介。
3.其他类别填写《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申报汇总表》(附件2)即可。
请各学院于9月18日12:00前将《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申报汇总表》及先进集体、优秀指导教师事迹简介电子版发送至syautw@163.com。
附件:1.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名额分配表
2.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沈阳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